快递业泄露个人信息调查:“内鬼”批量调取,网点直接拍运单

2020-11-20 11:17:38 作者: 快递业泄露个

在申通快递江西宜春市袁州区的一个快递网点,张苹通过拍照的形式将网点100个包裹运单发给记者,与前述一些“卖家”不同,直接将快递运单页面拍照,同时包含收件人和寄件人两方信息,部分更是直接注明包裹内的货品是什么,信息要素更全。

随机输入的其中一个快递运单号显示,该快递在17日下午5点半签收,这也就是说,仅仅4个小时后,该快递用户的信息就被给他下午派送快件的快递员在网上出售。

自称在申通快递工作,昵称为“初冬天微冷”的QQ用户称,可根据需要指定搜寻特定地区的快递用户信息。18日下午,记者以每条3元的价格,向其购买了来自江苏南通、浙江杭州、江苏苏州指定的三个地区90个申通快递用户信息。

其中来自苏州的申通快递用户吴先生向记者表示,11月16日自己的确有一个申通快递寄出,但收件方还没收到。另一位来自杭州的申通快递用户方女士称,自己前几天有一个来自安徽的快递包裹,不过在18日下午选择拒收,她也不清楚短短几天信息在哪个环节被泄露。

一名昵称为“-”的QQ用户向记者表示,自己在邮政系统上班,管“调单号”,可大量调取快递用户信息,“我这边很安全,每天几千个是没有问题的”。他称,前期每天可交易一百条,过几天熟了可以买多点。不过,要买“货”需要提前说,他也只能下午6点后传来,“白天同事都在,人太多”。

“-”称,自己负责在邮政“调单号”,信息真实可查。第一次交易后,记者随机输入其中5个单号,显示这些快递均在18日下午4点56分左右被邮政的快递员揽件。这意味着,快递员在揽件后不到2小时,快递收件用户的信息就已经被外泄。

11月18日下午6点25分,记者以每条1.5元的价格向其购买了100条邮政用户信息,均显示都从湖北孝感市孝南区发出。“-”称,这些数据是他和同事在电脑前调出来,是当天的快递,可以查询单号验证。记者随机输入其中5个单号,显示这些快递均在18日下午4点56分左右被邮政的快递员揽件。这意味着,快递员在揽件后不到2小时,快递收件用户的信息就已经被外泄。

自称在邮政系统上班,昵称为“-”的QQ用户,以每条1.5元的价格向记者出售了1700条邮政用户信息。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副会长徐勇透露,系统成立5年来,累计共有2.7万名快递从业者被列入黑名单,近两年来,快递物流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下降幅度超95%。

在制度层面,2018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全国人大法工委今年10月21日就《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草案的第六十二条提出,违反法规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并处一百万元一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相关业务许可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王新锐分析认为,出售快递用户个人信息的“网友”及购买个人信息的人员均违反《网络安全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用户有权要求收集其个人信息的快递公司删除其个人信息,若因个人信息泄露受到损害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他指出,非法出售、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