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泄露个人信息调查:“内鬼”批量调取,网点直接拍运单

2020-11-20 11:17:38 作者: 快递业泄露个

11月19日下午,“-”再次将1600条快递用户信息发给记者。查询邮政单号发现,这些快递订单也均在18日下午发出。

除了澎湃新闻记者调查的情况,快递公司“内鬼”外泄用户信息的细节,此前也屡屡出现在警方公告、法院公开文书中。

2018年5月,湖北荆州中级人民法院曾宣判过一起涉及公民信息泄露案件。该案件以顺丰员工为信息泄露主体,快递代理商、文化公司,还有无业者、诈骗犯罪分子等多方参与,利用微信、QQ等软件平台,出售、提供、非法获取包含顺丰快递单号、面单等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贩卖”。法院判决书中公布了对19人的判决结果,其中顺丰员工有11人。

该案查获疑被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千万余条,涉及交易金额达到200多万元,同时查获一个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群。

推销假保健品、谎称订单出问题,泄露的信息成诈骗“鱼料”

在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除了有人“卖”快递信息,也有人专门高价“收”信息。

QQ昵称为“闵”的用户联系记者,称需要大量收购如“桂龙药膏、蚁黄通络胶囊”这类保健品的快递用户信息,自称用来做电话回访,推销他们的产品。当问及是否会从事“诈骗”这类违法活动时,对方予以否认。

记者梳理多份公开文书资料、警方公告、媒体报道发现,快递用户信息被外泄贩卖后,会流入诈骗分子手中,为其从事诈骗活动提供信息支持。

在前述邯郸市永年区警方披露的案件中,快递企业的系统账号被贩卖至“诈骗分子”手中用于查询公民个人信息。荆州中院宣判的顺丰“内鬼”贩卖快递用户信息案中,据荆州市公安局查明,一条完整的快递单号信息最高可卖到10元,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已经发现部分人员存在实施电信诈骗的行为,“他们通过推销伪劣保健品、销售假冒收藏品或者以回收藏品等方式进行诈骗。”

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另一起案例显示,2016年4月以来,张峰(化名)在QQ群内打广告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再使用QQ号和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人联系,以每条2-3元的价钱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330条。之后,张峰将购买来的含有买家姓名、电话、商品名称、收货地址、快递订单等内容的信息资料用其QQ号以每条加价1-2元出售给进行网络诈骗的“下家”客户,从中赚取差价,获利12000元。

另一份刑事裁定书则披露了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快递用户信息实施诈骗活动的过程。

一起公开的刑事裁定书则披露了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快递用户信息实施诈骗活动的过程。

2017年2月15日起,赖文(化名)伙同他人通过QQ从“号商”处以每条9元的价格总共购买400条左右的“鱼料”(淘宝订单信息),包含名字、电话号、地址、留言等。此后,赖文利用电脑、手机等工具向网购买家谎称其订单的物流出现问题,需要从支付宝“蚂蚁借呗”“来分期”“微信贷款”等平台操作退款,以此方式诈骗。

黑名单、高罚款、拟立法,如何堵住信息“漏洞”

国家邮政局最新的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已突破700亿件,国内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已经超过300万人。

但随着快递业务量不断增长,不时曝出的快递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像一个个“炸弹”,让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产生担忧。如何在立法、监管、技术等方面,合力扎紧“篱笆”,堵住信息外泄的“豁口”,成为近年来多方探讨的话题。

自2016年至今,国内70家大型快递物流企业共同成立了快递物流“黑名单”查询系统,把盗窃快件、泄露客户信息、倒卖客户信息等12种违规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参与快递物流企业“黑名单”系统的企业承诺,5年之内不使用“黑名单”上的快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