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房产“套路贷” 犯罪团伙骗取74套房产案值过亿

2020-11-24 13:17:50 作者: 起底房产“套

委托书上显示,李某委托林国彬公司员工林国强可以代为办理房产转移、过户事宜。一纸公证意味着老人的房产可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林国强代为出售。老人投资的新元公司跑路后,林国强作为受托人擅自把房子出售给了林国彬为转移处置房产而成立的背户公司——保俶公司。

老人的遭遇,是正常的民间借贷纠纷还是套路贷诈骗?随着检察机关深入审查,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林国彬拉拢原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巡察支队指挥室警长庞笑天(已判刑)投资入股,庞笑天利用手中的公安内网查询权限为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提供多名被害人信息,帮助选择老年弱势群体作为诈骗对象,并利用公安专业知识,为犯罪组织对抗公安调查、被害人维权出主意、想办法。

同时,办案组通过审查数百G电子数据,还发现了律师李春杰教授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编造谎言、进行虚假诉讼的铁证。其间,为非法侵占被害人房屋、快速攫取不法经济利益,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勾结万元春、谭宁两个暴力清房团伙,采取撬门换锁、强行闯入、拖拉抬拽、威胁辱骂、强占房屋等暴力手段,强行将被害人及其亲属、承租人驱赶出住宅。9名公证人员明知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诈骗犯罪,在公证环节仍故意不详细告知被害人所做委托公证的法律风险,为林国彬等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等公证文书,参与诈骗犯罪。

根据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办案组准确认定该案为套路贷诈骗犯罪,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查清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四个特征,收集完善证据,为准确认定涉黑犯罪并追加认定谭宁清房团伙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提供了证据支撑。

教育转化

36名被告人认罪认罚

“我要对被害人表示诚挚歉意,我会积极赔偿被害人,我认罪认罚,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这是参与犯罪的警察庞笑天于2019年11月26日在法庭上所作的最后陈述,多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时痛哭流涕、认罪悔改。

案件在审查之初,并不是这番情景。“全案被告人整体不认罪,审查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振宇告诉记者。

专案组在庭前会议出示完全部证据后,再次向被告人宣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相关政策,劝诫被告人在证据面前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认罪服法,同时动员辩护律师协助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在充足的证据、铁定的事实面前,36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时,办案组加大了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的讯问力度,回击了不实辩解。例如,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核心成员韩文军在认罪认罚后承认了向公证员主犯王纯赠送手机的行为,被告人王纯当庭承认该事实,并承认自己在办理公证事项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对整个庭审的指控走向产生了积极作用。

“在我们老百姓的心中,房子就是家,是我们每一位公民安居乐业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家园,是我们每一个家庭最温暖、最安全、最幸福的港湾,更承载着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党对人民群众关爱的温度与情感。”这是办案组组长、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副检察长田向红庭审时发表的公诉意见。

其后,田向红向法庭播放了后期走访被害老人的视频,视频中的老人困病缠身、家破人亡,多名被告人看后落泪,向被害人深刻道歉,主动提出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林国彬当庭提供了多条退赔财产线索,7名公证员当庭明确表示退赃退赔。经过不懈努力,全案又追回40余万元退赃退赔款。

最终,林国彬等人的罪恶美梦彻底破灭,5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其中,主犯林国彬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追赃挽损

向9家法院制发暂缓执行函

李某的房产已经因林国彬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提起的虚假诉讼被海淀区法院查封在前,而本案侦查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的查封处在了轮候查封状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这就意味着,如果不能快速让虚假诉讼中止,李某的房产很快就会被拍卖给其他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