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患梅毒依旧进行交易,影响社会治安,已被逮捕

2020-11-28 12:03:48 作者: 女子身患梅毒

卖淫嫖娼一直是一种严重的犯罪活动。这种活动很容易传播病毒,对社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不仅如此,一些人已经知道自己患有性传播疾病,却仍然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健康,恶意从事卖淫活动,这将使病毒广泛传播,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2020年11月27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起诉书。这项起诉书的内容与性传播疾病的传播有关。根据起诉书,女子刘某今年49岁。他家住贵州六盘水中山区,现居云南昆明东川。

据悉,2020年5月28日,刘某在秘密从事非法性交易时被警方逮捕。据了解,刘某以50元的价格与客户马某达成交易。然而,民警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后,发现刘某实际患有梅毒。而且,刘某也知道自己患有性病,但他仍在和马某做交易。

2020年6月11日,刘某被东川区警方刑拘。2020年6月21日,东川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刘某涉嫌传播性病罪,批准警方逮捕。

2020年8月20日,刘某被移送东川区人民法院。东川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刘某明知患有梅毒,仍从事非法性交易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拟判处刘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人民、国家和法律都不允许卖淫嫖娼。刘某不仅从事这项业务,还恶意传播性病。国家绝不允许为了一时利益而无视国家法律。你知道,天网是伟大的,但它是粗心的。一旦触犯法律,不管你做什么,总有一天会被查处的。爱钱,就要有分寸,不要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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