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助力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2020-12-22 02:41:47 作者: 附条件不起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赏罚为辅”的准则和“少捕慎诉”刑事司法理念,十二月21日,应城市检察院约请人大代表、公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办人员、帮助律师等对未成年人程某、徐某涉嫌成心伤害罪一案举办附条件不申述不揭露听证会。

图为:不揭露听证现场

程某,男,2003年1月出世。徐某,男,2003年3月出世。二零二零年5月,程某与徐某、熊某等一同在追逐殴伤周某时,徐某和熊某持刀将周某背腰部、胸部等刺伤。经法医鉴定,周某人体损害已构成重伤二级。

案子发生后,程某在案子侦办时,照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其家属对受害人周某予以补偿,并取得了周某的体谅,一起帮忙公安机关将徐某捕获。徐某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鉴于以上状况,应城市公民检察院依据法令相关规定,依法对程某、徐某作出拟附加条件不申述决议。

会上,未检办检察官介绍了案子状况及作出附条件不申述法令适用条款等;人大代表、公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办人员、帮助律师等别离宣布了定见,我们共同以为,程某和徐某均系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而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明悔改,赞同检察院对程某和徐某作出附条件不申述决议。

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对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及人大代表、公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办人员、帮助律师等表明感谢,表明在往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坚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报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