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急需疫苗可免予批签发

2020-12-22 09:21:42 作者: 国家药监局:

往后我国应对突发事件急需的疫苗,经国家药监局同意即可免予批签发。国家药监局十二月21日晚间发表,其起草修订后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办理方法》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生物制品批签发,是指国家药监局对取得上市答应的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确诊试剂以及国家药监局规则的其他生物制品,在每批产品上市出售前或许进口时,经指定的批签发组织进行审阅、查验,对契合要求的发给批签发证明的活动。未经过批签发的产品,不得上市出售或许进口。依法经国家药监局同意免予批签发的产品在外。

疫苗联系人民群众健康,更联系着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为细化《疫苗办理法》《药品办理法》确认的准则准则,保证生物制品质量和供给,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的监督办理,国家药监局修订了《生物制品批签发办理方法》。《方法》清晰了批签发豁免景象、查验项目和频次要求。《方法》清晰防备、操控感染病疫情或许应对突发事件急需的疫苗,经国家药监局同意,免予批签发。

考虑到目前我国疫苗工业发展迅速、未来疫苗出口或许继续添加的现状,《方法》清晰,出口疫苗应契合进口国(区域)规范或许合同要求,而且可根据进口国(区域)的要求,依照进口国(区域)的规范或许合同要求请求批签发。关于依照批签发办理的生物制品进口时,为了提高通关功率,更好开释方针盈利,《方法》规则请求进口批次的疫苗依照相关要求获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后,即可作为产品合格的通关证明,不必再出具查验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