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音讯:成婚时,爸爸妈妈想给女儿留一套婚前房产,首付为她购买了一套400多万的房子。婚后不久,爸爸妈妈的房子被拆迁,得到一大笔钱补偿款,便帮女儿把房子的借款一次性还清了。可没想到,几年后,夫妻由于爱情不好决议离婚。男方要求切割女方婚前买的这套房子(市值现已1000万左右),女方当然不容许,两边为此闹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以为,婚后还贷和增值的部分都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女方爸爸妈妈一次性帮助还清的借款,没有依据是给女儿一个人的赠予,默以为给夫妻两人的赠予,所以离婚时也断定切割。女方家庭不服,又提起了上诉。一审二审两轮折腾下来,搭进去不少诉讼费,女方的父亲还被气得住院,最终,男方仍是分走了400多万。
女方爸爸妈妈气不过,分明这套房子男方一分钱没出,凭什么分走这么一大笔钱?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历:宁夏新闻网
来历: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