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安顺一个小区的业主们感到十分利诱,自家小区忽然又多了一个物管,而两家物管都说将由自己对小区进行办理,但是又如同都没有在办理......这是怎样一回事呢?
一小区两物管
日前,记者来到了坐落安顺南马邻近的金鼎广场。金鼎广场分为商业和住所两部分。据小区业主介绍,现在,小区内总共有两家物管公司,一家为公元物业,一家为永久物业, 两家物业都宣称对小区进行办理,但两家又都如同没有办理,他们现在也不知道该找谁。
(两家物业公司相隔一间房)
小区一名业主称,从接房之后,办理小区的便是公元物业。本年十一月,永久物业入驻了小区。现在,一家未撤离,一家又进来,就形成了一小区两物管的景象。
公元物业杜司理说,他们现在仍是金鼎广场的物管。不过自己的门头已被房开拆掉,一起,水电也被断了,即使如此,他们仍派人留守在此。
永久物业一名司理则表明,他们和房开签定了物业服务合同。现在,小区只要一家物业,便是他们永久物业,不存在“一小区两物管”的说法。
房开与物业有胶葛
记者采访发现,“一小区两物业”景象的呈现,原因在于公元物业与金鼎广场开发商——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胶葛。据了解,公元物业系金鼎广场前期物业。2017年7月,两边签定了《金鼎广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发布告称小区无人办理)
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天福告知记者,他们和公元物业签定了合同之后,该公司并未对小区进行有用办理,导致呈现脏乱差的现象以及其它问题。一起,他们是与公元物业总公司签定的合同,但对方却派出分公司的人来办理。此外,物业服务合同已到期,所以他们另延聘物管。
对此,公元物业杜司理则有不同说法。他说,小区脏乱差是因为业主刚刚接房,小区处于装饰高峰期,有很多装饰废物堆积。一起,地下车库没有敞开,导致车辆在小区内行进,也会形成脏乱差。此外,关于分公司一说,他则表明,他们归于总公司分支机构,代行总公司事务。
房开是否有权解聘物业?
记者从金鼎广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看到,该合同规则物业办理托付期限为2年,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1日至二零二零年十月31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若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建立,合同可连续至业主委员会新签定合同停止。
据悉,小区现在没有建立业委会。
对此,贵州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邓天福以为,该合同中规则了期限2年,房开有权免除合同。
(永久物业贴出布告称已入驻)
不过,公元物业杜司理则以为,房开已将房子卖出,要解聘物业,在没有业委会的状况下,至少要寻求广阔业主的定见, 房开是无权解聘物业的。
记者了解到,此前,金鼎广场呈现延期交房,房开对部分业主革除物业费,约40余万。公元物业向房开催款,但未收到金钱,因而将房开告上法庭。
十一月十日,西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判定房开付出物业服务费42万余元。一起,法院以为,在本案中 房开所举出的依据不能证实公元物业供给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则,因而《物业服务合同》不该免除。
对此,房开负责人邓天福表明, 他们还将对此进行上诉。
此外,安顺经开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明,一小区两物业的状况是不允许的,他们将针对此事进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