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法院判决:电信诈骗,15人获刑

2020-12-25 03:21:01 作者: 珙县法院判决

日前,珙县人民法院宣判一同电信欺诈案,被告人严某等15名被告人犯欺诈罪,判处七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判定现已收效。

经审理查明:

二零一九年3月,黄某与被告人严某、杨某某商议,组成欺诈团伙施行电信欺诈,并一起出资购买了欺诈所需求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二零一九年十月,黄某联络好欺诈运用的洗钱公司、“安全钱站”APP、欺诈话术、电话卡、公民信息等后,邀约被告人杨某、刘某某、李某、李某一、李某二、熊某某、何某某、冉某某、姚某、杨某一、寇某某、杨某二等人参与,一起施行电信欺诈,向被害人打电话自称是上海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诱惑被害人下载“安全钱站”APP进行分期借款,并修正后台数据,以需求被害人交纳第一期还款、冻结金等理由,骗得郭某某、张发某等17名被害人向该欺诈团伙供给的银行卡号转账,各被告人按份额提成分赃。在骗得成功后,被告人严某又供给被告人李某三的银行卡号,让洗钱公司将钱款打到李某三的账户上,由被告人李某三提取现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民警在高县庆符镇泡桐村8组严某明家将欺诈团伙现场抄获。该团伙合计骗得郭某某、张发某等17人转款375460元。

法院审理以为:

被告人严某等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选用虚拟现实的办法,使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法对不特定多数人施行欺诈,骗得公民资产,数额巨大,均已冒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则,违法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欺诈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违法现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等状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法官提示

跟着社会信息技术的高速开展,电信欺诈的手法“花样百出”,我们要进步防备认识,接到生疏电话不容易信任,不要随意泄漏个人信息,防备电信欺诈电话,要害紧记不要泄漏个人任何网络账号、暗码,不容易点击、下载生疏人发来的链接、软件。遇到个人银行、理财、网络账户安全问题,第一时间应向当地银行、公安机关求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