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13日晚23时38分许
四川资阳某地产生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当即出警
消防车在赶赴火灾现场救援时
一辆白色小轿车成心行进至消防车前
消防车屡次经过鸣笛、打双闪等方法提示车主
但小车司机都无动于衷
并屡次急踩刹车逼停消防车
几乎变成安全事端
十二月23日
交警部门依法
对该轿车车主进行了处分
并给予警示教育
警笛响起
就意味着有人在等候救援
有人需求救助
救援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现场
很可能就会错失最佳救援机遇
除此之外
小区、单位等消防通道也不得占用
假如被随意占用
一旦产生事端将延伸救援时刻
形成救援困难乃至是更大的丢失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履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交叉逾越。不躲避履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扣3分、罚款200元;阻止通行的,处正告或许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消防车出警是为了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期望司机们在遇到履行任务的消防车时
要自动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