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驾驶人祝某在乐山中心城区龙泓路违法泊车,阻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民警对其开具了罚单,祝某“气不过”,发朋友圈谩骂民警,为此,祝某付出了被行政拘留5日的价值。
祝某(右)承受查询(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供图
十二月21日,祝某因在龙泓路违法泊车,回来车辆处发现了罚款,随后,他拍了一张罚单的相片,并配上谩骂民警的文字,发在了朋友圈。
祝某(中)被行政拘留(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供图)
发现这一状况后,大佛景区公安分局乌尤派出所民警将祝某带回进行查询。经问询,祝某称,自己因违法泊车被民警开具罚单,他心怀不满,为宣泄心情,在朋友圈发布谩骂执法人员的带有侮辱性文字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的相关规定,派出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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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三江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