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21日,广西男人黄某无证驾驭无号牌摩托车被东凤交警暂扣,移送扣车场工作人员拖车。未料,黄某竟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偷开车辆逃跑。十二月23日,兴华派出所以涉嫌不合法搬运行政机关依法扣押的资产对黄某施行行政拘留。
当天,东凤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东阜公路S364省道设卡展开机动车违法查办举动。期间,一男人未佩带头盔驾驭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朝执勤点驶来,民警当即截停查看。在要求出示机动车驾驭证时,当事男人黄某无法供给,后经核对,证明黄某未申领机动车驾驭证,所以依法暂扣车辆,移送扣车场工作人员拖车作进一步处理。
不料,黄某竟趁扣车场工作人员不注意,悄悄将摩托车开走。民警得悉状况后,当即驱车追缉,并在东凤镇平和村下侧一路二巷发现了逃跑车辆,所以暗示黄某泊车。黄某不听劝止,弃车跑路,但终被民警截获,移送东凤镇兴华派出所处理。
经查,黄某系广西横县人,现年22岁,曾于本年十一月5日在南头镇因偷盗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据黄某告知,所驾无号牌摩托车是他花几百块钱刚从邻近二手车修理店买的,未料没多久就被扣押了,心里很不舒畅,所以趁机驾车往东凤镇鸡鸦水道大桥桥底方向逃离。
十二月23日,黄某福因涉嫌不合法搬运行政机关依法扣押的资产被兴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此外,其无证驾车的违法行为也将被处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提示:车辆因交通违法被暂扣后,当事人应按照既定程序承受查询办理。未经法令程序私自取回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