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差人叔叔手里边。”(近景)这首经典儿歌信任很多人都会传唱。前天(12.22),扬州市宝应黄塍镇一位八岁男童和小伙伴就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这首儿歌的意义。
工作发生在十二月20日下午,当天是周日,小吉和几位同学在黄塍镇中心广场游玩时,无意间发现广场长椅上有东西,靠近一看——是十元钱。
关于小学生而言,10块钱算是一笔“巨款”了。捡到钱后,有小伙伴主张小吉拿去购买零食,不过,遭到了他和别的一位小伙伴的回绝,由于他们要干一件“大事”,把钱交给差人叔叔。但是,当他们来到派出所时,刚好民警出门就事去了。
当天下午,小吉攒着十元钱第2次来到派出所,仍然没能见到差人叔叔。为了不把捡到的钱弄丢,小吉谁也没告知,就连睡觉都把钱揣在怀里。第二天下午放学后,小吉和小伙伴第三次来到派出所,这次如愿以偿,把钱交到了民警手中。看到他们小小年纪,道德如此崇高,民警十分感动。
记者了解到,吉雨轩是一名留守儿童,爸爸妈妈常年在淮安打工。民警随后不只当面临小吉进行了表彰,还给校园送去了一封表彰信。吉雨轩拾金不昧的故事在校园传开后,教师同学都为他点赞。不过,面临我们夸奖,小吉很谦善,并说,往后再遇到相同的事,他仍然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