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掉落在国道上的轮胎,连续引发两起事端,小小轮胎,变大风险。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敏捷出动,及时铲除“马路杀手”,事端背面的安全问题引人深思。
十二月14日19时40分许,山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一辆小轿车行进至G312线2653Km+670m处撞上一只掉落在路面上的轮胎。大约五分钟后,一辆重型半挂车产生了相同的遭受,挂车上所载的一大捆钢筋因为车辆紧急制动遭到惯性作用,直接戳进了驾驭室,状况非常危殆,恳求交警救援。抵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对该路段实施交通分流控制,指挥过往车辆有序通行,一起引导、帮忙施救企业做好安全防护作业。现场勘查完毕后,民警帮忙救援企业拖移事端车辆,整理事端现场,快速康复了该路段交通。
经查询,二零二零年十二月14日19时40分许,当事人师某驾驭半挂车行进至G312线2653Km+670m处时,该车牵引的平板半挂车的一只轮胎掉落后遗留在了路面上。因为师某粗枝大叶,未发现状况及时整理掉轮胎,导致彭某驾驭的小轿车和赵某驾驭的半挂车相继撞上该轮胎,产生两起交通事端。
交警提示:驾驭机动车上路前一定要查看车辆安全技能功能;夜间行车,一定要减速慢行,与前车坚持安全车距,留意调查路面四周状况;如遇紧急状况泊车时,一定要敞开风险报警闪光灯,放好警示标志,防止产生二次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