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出“保护伞”和腐败人员56名,广元刘明等人涉黑组织“覆灭”

2020-12-01 08:40:31 作者: 牵出“保护伞

首先通过熟人,将一袋数十万元现金放在梁警官家门口,试图通过金钱收买国家公职人员。见梁警官不为所动又派人跟踪长达两个月,试图找出梁警官“出入不良场所”、“公职人员不良行为”的证据。同时还威胁梁警官称“已经掌握了你妻女、家人的位置,会请杀手来解决你全家”。

一番可笑的举动仿佛跳梁小丑,梁警官不为所动,同专案组其他同事紧密配合,摸排严查,最终将刘明团伙依法缉拿。

刘明案卷宗。

通力合作,精准打击

刘明案涉案人员多、涉嫌罪名多、涉案事实多。刘明犯罪团伙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骗取银行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高利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手段大肆攫取钱财。对普通群众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还采取违规赞助、赠送礼金、赠送昂贵礼物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针对该案,广元市高度重视,组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高效提前介入、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精准打击,深挖细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

2020年7月24日,经过21天庭审,被告人刘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组织罪等14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处27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最终,“混混”刘明及其团伙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此外,纪委监委收到并核实刘明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5条,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56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4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5人,移送司法起诉5人,保护伞5人),其中3人被判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林嘉薇 川观新闻记者 任鸿 图片由广元市委政法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