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丢失手机,男子捡到后提无理要求,家属蹲守一周扭送派出所

2020-12-01 18:43:17 作者: 女子丢失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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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是一种被社会大众称赞的品德。最近,山东青岛的王先生却遇到了一件与拾金不昧恰恰相反的事。他的女儿把手机弄丢了,捡到的人不仅不归还手机,还提出了一系列过分的要求,让王先生一家很气愤。

从当天饭店的公共画面看到,11月18日下午6点半,王先生的女儿在一家饭店就餐,离开时刚刚掀开门帘,手机就掉在饭店门口的地上。30秒后,一名男子从门前经过,捡起手机离开了现场。

当晚王先生的女儿回家后,才发现女儿手机丢失,立刻通过手机的定位功能查出了手机的位置,可在现场并没有找到手机。之后给手机拨打电话,一名男子接了电话,说手机在他那里,要想拿回手机就得答应他一个条件:给八千块钱。听到这样的无理条件,王先生和孩子肯定不同意。

因为协商不成,对方随后把手机关机了。第二天,捡到手机的人又用别的号码与王先生的女儿继续联系。但这次对方用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并给了王先生他们一个支付宝账号,“没必要见面,转完账就用达达给你送去。”

看到情况成了这样,王先生的女儿直接就报了警。之后的一周内,男子没有再和王先生一家联系。由于手机中有重要的资料,王先生的女儿也不敢补办新的手机卡。王先生的家人在饭店周围蹲守了一个礼拜,最终找到了体貌特征和视频中的人一致的人,并将其带到派出所。

民警在对男子进行口头教育后,男子才把手机还给了王先生的女儿。那么男子捡到手机,为何不直接还给失主呢?

这名男子解释,他只是想让对方请顿饭吃,看着转点就行了,并不是真的要求转账多少。

那么,男子这样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呢?律师表示,男子在明确手机为他人所有的情况下,还继续侵占的话,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在本案中,如果手机价值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条件,可以进行根据治安处罚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