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
我市将 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今年9月,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 每人每月77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850元。按照2013年建立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正常增长机制,相关人员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调整标准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享受标准 将分别由原来的
450元/月提高至510元/月,
517元/月提高至577元/月,
573元/月提高至633元/月,
616元/月提高至676元/月,
839元/月提高至951元/月。
调整时间
2021年1月份起
调整惠及范围
此次待遇提高将惠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享受人员 6610人。
记者 朱凯迪 通讯员 马志明
来源:东阳日报
监制:吕国宾、韦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