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宁都县潜逃25年的命案逃犯被抓了

2020-12-08 10:38:24 作者: 赣州宁都县潜

近来,宁都县公安局民警在广州成功捕获一名逃跑25年的命案逃犯。

案情回忆:1996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明伙同李某满在东韶乡琳池村故意伤害致一人逝世。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满被捕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明逃跑,从此过上了流亡的日子。

多年来,办案民警换了一波又一波,一批接着一批干,檀卷翻了一遍又一遍,他们一向未放松对其追捕作业。特别是本年命案积案攻坚举动以来,县公安局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举行专题作业会议布置追逃作业。民警屡次到逃犯家中做作业,摸排造访李某明的相关头绪。

十一月29日,通过对相关信息进行重复整理和研判,专班民警得悉逃犯李某明藏匿在广州白云区,并当即奔赴广州施行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帮忙下,专班民警最总算十二月2日在白云区鹤龙镇将逃犯李某明捕获归案。经审问,其对故意伤害致人逝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明,男,47岁,宁都东韶人。1996年1月28日上午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满(已判刑)与被害人程某生同坐一辆三轮车到东韶乡街上赶集。

下车后,李某满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便认为是被害人程某生捡了。所以,李某满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强行将被害人程某生带至东韶乡招待所二楼的房间内,屡次对被害人施行殴伤,一向到当晚19时许。随后,两人又将被害人拖至楼下一电线杆处,再次对其施行殴伤。

在楼下殴伤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又将被害人程某生拖回招待所二楼房间内,直至次日早上7时左右,发现被害人逝世。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满、李某明逃跑。1999年9月十一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满被捕获归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现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逝世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流亡没有路

投案自首才是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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