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一业主五年未缴物业费被起诉,称家中长期漏水得不到解决

2020-12-09 23:53:57 作者: 包头一业主五

近来,住在青山区幸八雅园10栋的冯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家屋外的落水管一向漏水,导致房子墙面被水浸泡,因而回绝交纳物业费,但近期却被物业公司申述。

十二月9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冯女士,冯女士说:“我是2012年入住幸八雅园小区的,入住后我进行了从头装饰,2014年开端我发现次卧一下雨就漏水,壁纸也遭了殃,我到屋外调查才发现是次卧外的落水管在漏水,2014年至二零一九年五年期间,只需下雨或许房顶有积水,我家次卧就漏水,没办法住人,我曾多次找到鑫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说需求动用公共修理基金,我也在赞同书上签了字,但至今未修理,我家次卧壁纸也都不能用了,墙皮也起来了,所以2014年到二零一九年我就没交物业费,他们也没向我要过。二零一九年鑫瑞物业公司从咱们小区撤了,前几天我忽然收到了鑫瑞物业公司申述我的告知。”

随后,记者联系到鑫瑞物业公司的苏司理,苏司理说:“咱们给幸八雅园供给物业服务期间,也测验给冯女士解决问题,可是一向没有修好,公共修理基金也没有恳求下来。咱们二零一九年就从幸八雅园撤出来了,那已经有了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咱们现在进去修理也不方便,在法庭上咱们表明乐意将冯女士所欠的物业费以8折收取,算是对冯女士的补偿,但冯女士当庭表明还要上诉,现在咱们还在洽谈中。”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内蒙古孚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董一然,董律师告知记者:冯女士和物业公司树立的法令关系是“物业服务合同法令关系”,作为业主,享用的物业服务包含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安保、公共设施维护办理等归纳服务,而不仅仅仅仅自家房顶漏水的维护和补葺问题。所以因而冯女士不能简略地以自己房顶漏水导致屋内财政丢失为由,直接回绝或自行抵扣应交纳的物业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条的规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实行或许不完全实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好的或许法令、法规规则以及相关职业标准确认的修理、维护、办理和维护责任,业主恳求物业服务企业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措施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所以,冯女士能够就物业公司不实行或未及时实行公共部分房顶的漏水问题而导致冯女士的财产丢失,在物业公司申述其交纳物业费的案子中直接提起反诉或另案申述物业公司补偿,能够到达用财产丢失金额合法地抵扣、核减物业费的作用,这样既能够维护本身权益,又不至于违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好,合理合法。

包头晚报全媒体记者 孔韦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