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掳走新生儿,只因发现医院“家属签名”有惊人秘密,事情还没完

2020-12-17 17:19:46 作者: 丈夫掳走新生

原创 谢钱钱 上海法治报

新婚不久,妻子龙某诞下男婴。本是欢欣鼓舞之事,然因医院家族挂号一栏的签名,老公罗某才发现孩子父亲竟不是自己。逼问得知本相后。罗某灰心丧气,掳走婴儿,要挟龙某交还剩下彩礼金。疾驰在高速上,面临婴儿不停地哭闹,罗某终究将其送回,被布控民警当场捕获。

公诉机关以涉嫌劫持罪对罗某提起公诉,罗某等人却均表明贰言。掳走婴儿以要求交还彩礼的行为,到底是劫持?仍是不合法拘禁?

近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发布了这起案子。

新婚妻子诞下男孩

父亲却还有别人

二零一九年8月31日,一声响亮的啼哭从广西鹿寨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传出。待产良久,龙某和罗某的爱情结晶总算降生了。早在28号,罗某便赶来鹿寨照料妻子,二人刚成婚半年多,尚在热恋期。

龙某是罗某胞兄的初中同学,二零一八年8月,经胞兄罗某政介绍,两人相识、相恋并产生关系。十二月底,龙某便发现自己怀孕了。罗某将此事与家人参议,征得了龙某及其家人的赞同,一桩姻缘就此定下。二零一九年1月20日,两边按当地习俗过了彩礼,举行了成婚酒席。

工作就产生在龙某产下男婴后,本应是全家欢天喜地迎候新生命,一个签名却改变了悉数。

孩子出世当晚,罗某跟主治医生了解状况。无意中,罗某发现,在妻子术前,医院挂号婴儿父亲一栏的签名竟不是自己姓名。罗某顿感状况不妙,向龙某诘问原由,并立即将此状况奉告远在南宁的胞兄和父亲。

掳走婴儿

要求妻子交还彩礼金

二零一九年9月1日清晨2点,罗某的父亲和胞兄连夜驾车从南宁赶到医院。经过与龙某屡次交流,几人现已确认婴儿的父亲不是罗某。最初二人也算“奉子成婚”,罗某以为自己被骗婚了,十分愤恨。三人商议后,要求龙某补偿其彩礼金等经济损失共7万8千元。当天下午,龙某便分三次向罗某转帐3万元。余下的4万8千元,罗某要求龙某第二天付清。

第二天,见钱款迟迟未到账,三人有些着急。胞兄罗某政便提议先将小孩抱走,待龙某付清余款后再归还,这一主见得到了支撑。早上9时40分左右,三人来到龙某的病床,以暴力手法强即将小孩抱走,然后驾车上高速路往南宁方向逃跑。

当日下午,三人驾车至南宁宾阳路段,小孩却一向哭闹。三人开端忧虑小孩没有喂奶会出事。此刻,龙某经过微信奉告其已筹到余款。三人遂决议回来鹿寨,将小孩送回,而再次回到医院的三人马上被布控公安民警捕获。

经查,龙某与其前夫离婚后,于2015年开端与鹿寨县平山镇乡民王某同居日子。经柳州市公安局证据判定所DNA查验,王某、龙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母亲。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以为应当以劫持罪追查罗某等人刑事责任;在共同违法中,三被告人均起首要效果,应当依照其所参加的悉数违法处分。

案子焦点:

劫持罪仍是不合法拘禁?

面临公诉机关的指控,三被告人均存在贰言,辩称他们要求龙某给付的4.8万元并非是赎金,而是龙某应当归还其余下的彩礼金,其行为应只构成不合法拘禁罪,不构成劫持罪。

此外,其辩护人还以为,在判定组织作出亲子判定结论之前,婴儿的父亲应推定为罗某,而罗某根据法令推定身份对婴儿行使亲权行为,把婴儿带走归于法令所不制止的行为,其行为不具违法性。三人为了主张合法债款而不合法扣押、拘禁别人,应认定为不合法拘禁罪。他表明,是龙某的违法行为和差错行为导致本案产生,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没有损伤小孩,社会危险性小,且其照实供述,具有率直情节,主张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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