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二零二零年9月20日9时42分许,33岁男人张某驾驭超载的鲁U车牌重型水泥罐车沿正阳中路由西向东行进,至城阳区正阳中路绣城路路口右转弯时,与右侧顺行46岁男人袁某相撞,袁某事发时骑青岛车牌电动自行车,事端形成袁某严峻受伤。
随后,办案民警在对事端进一步查询处理中得知,袁某在社区当保安,家庭比较困难,得知这一状况后,办案民警及时与医院和伤者家族取得联系,开具稳妥垫支通知书的一起,奉告伤者家族能够请求运用路途交通事端救助基金先行垫支抢救费用,并污浊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并让伤者家族预备相关资料,快速办理了42676.91元路途交通事端社会救助基金,处理了伤者的当务之急,让伤者能够安心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