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购买手机如存在质量问题,能够七天内无条件退换。这本是保证顾客权益的条款,却被某些“聪明人”作为生财之道。一男人成心弄坏手机耳机,以此获取手机存在质量问题的陈述。之后以旧手机替换“问题”新手机,并进行退换骗得资产。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该男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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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9月,公安机关连续接到多家永乐家电、国美电器手机专柜销售员的报案。称有男人来货台买华为手机,后因手机耳机存在毛病送至华为服务中心检测。销售员依据该男人供给的质量问题检测判定成果,为其处理手机退货手续。但在将手机和检测陈述送至公司售后网点进行换机时,发现手机被掉包了。民警将该男人查某捕获后,他照实奉告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二零二零年8月一天下午,查某来到宝山一家永乐家电的华为手机专卖货台处,以47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华为mate30手机。第二天,查某就将手机送至华为客户服务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手机的耳机存在质量问题。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当即开具了手机检测证明,并将这部有“质量问题”的手机用密封袋进行了封装。因华为店方规则,七天内存在质量问题能够无条件退换,所以查某就带着封装的手机再次到了永乐家电华为手机专柜处,奉告销售员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并出具了华为客户服务中心的检测陈述。销售员经电话承认后,为其处理了退款手续。
其实封装袋里的手机,并不是查某购买的华为新手机。在拿到检测陈述脱离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后,查某进行了一顿操作。他先用刀片将手机封袋的封口处割开,然后将新手机的标签撕了下来,贴在完事先在网上购买的旧手机上,最终再用塑封机器将封袋封上。这样就完成了掉包。
相同的方法,查某又施行了屡次。
那么,这些手机究竟有没有质量问题呢?据查某奉告,他在手机耳机的金属片处做了四肢,导致耳机没有声音。
案发后,查某十分懊悔,进行了退赔并获得了体谅。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以为,查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屡次骗得多家门店资产,合计人民币1.7万余元,数额较大,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如此“以旧换新”,乱用七天无理由退换条款,既触犯了刑法,也损害了个人的诚信,望我们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