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公司要求应聘者登记恋爱经历,人社局:企业知错已更改

2021-02-26 20:38:10 作者: 南昌一公司要

近来,江西南昌一公司要求应聘者挂号爱情阅历,被指侵略应聘者的隐私。南昌市人社部分回应称,企业已知错并致歉,也已更改了应聘挂号表格。

更改前的《应聘人员挂号表》显现,除应聘者的名字、电话等基本信息,还有“谈过几回爱情”和“最长的一次多久”两项信息。

涉事企业更改后的《应聘人员挂号表》 图片来历:南昌市人社局

2月26日下午,南昌市人社局一名工作人员告知汹涌新闻(www.thepaper.cn),该局当天下午接到相关的舆情反应后,安排了红谷滩区的劳作监察部分前往涉事企业问询了解状况。涉事公司也很注重,担任人表明,现已认识到前述招聘做法欠妥,现场修改了应聘人员挂号表,删去了关于应聘者“爱情阅历”的内容。

前述人社局担任人称,企业担任人表明,今后将严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招聘员工,还现场出具了一份盖有公司红章的《状况及整改阐明》。

涉事企业出具的《状况及整改阐明》 图片来历:南昌市人社局

《状况及整改阐明》显现,2月24日,劳作者林女士来到该公司面试,公司依照程序让其填写了应聘人员挂号表并进行面试。其间,林女士以为该公司招聘信息有不合理的当地,当场予以质疑,以为侵略其隐私,后其把这件事上传在了网上。

“确实是我司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则,”该《状况及整改阐明》载明,该公司关注到林女士反应的状况后,当即做出了整改,把相关内容移除出招聘信息表,“对此深表歉意,并确保今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招聘选用人员”。

南昌人社局担任人发给汹涌新闻的更改后的《应聘人员挂号表》显现,林女士所质疑的关于“爱情阅历”方面的内容已被删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剖析,爱情与否与公司事务本就不相关。在法律上,爱情阅历是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032条规则,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以探听、侵扰、走漏、揭露等方法损害别人的隐私权。

丁金坤称,以招聘方法要求应聘者填写个人爱情阅历,是典型的探听隐私行为。该要求已构成侵权,冒犯了应聘者,依据民法典第1033条“以其他方法损害别人的隐私权”的规则,应聘者能够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