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一女子称其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被告人,本人再次回应并公布图片证据。
3月14日晚,汪女士通过个人微博“woshi猫猫”再次发文回应称,被谣传的照片是她于今年1月20日生日时发在朋友圈的,并未发布在其他平台,目前不清楚照片怎么被传出。她称,目前针对此事已经向警方报警,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希望大家不要再继续转发我的照片了,也希望盗用我照片的人可以向我道歉。”汪女士表示,对于诽谤她的人,她将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
该微博附带了多张图片及被部分博主谣传照片的截图。其中一张截图显示,2021年1月20日22时59分,汪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9张有关本人生日的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为一名年轻女子的单人照片,照片中女子身旁桌上的摆件有“Happy Birthday”的字样。该照片与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照片一致,曾有多名网友在发布“女辅警敲诈案”相关内容时附上该照片。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日,多名网友在发布“女辅警敲诈案”相关内容时附带了一张年轻女子的单人照片。3月13日,河南省洛阳市汪女士通过个人微博“woshi猫猫”发布视频称,她此前发布在朋友圈的个人照片被谣传为“女辅警敲诈案”当事女辅警,照片被配上案件相关内容,在微博、贴吧、今日头条等平台流传。针对该事情,她已经报警。
针对个人照片被谣传为新闻当事人的情况,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分析,如果系网络上误传照片,侵害当事人肖像权,属于民事纠纷。如果系捏造事实,有人故意传播当事人照片,泄露个人隐私的,则属于治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