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买好房 这些干货请收好!

2021-03-15 10:37:45 作者: 律师教你买好

河北必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怀文

燕都融媒体 尹润东 张玉

自本报河北楼市“放心买好房”活动开展以来,收到了全省多地市民关于房产相关问题的反馈。记者对这些问题归类整理发现,大多数问题有一定的共性,如“买到五证不全房屋”“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等。就此,记者采访了河北必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怀文律师,对热点共性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什么是商品房的“五证”?

商品房的“五证”相当于公民个人的身份证,是开发商合法建设、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具体包括:《不动产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不动产权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前者是房地产企业进行项目开发的基础,后者是商品房入市合法交易的重要依据。

买五证不全的房屋有什么危害?

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可谓是问题多多。

首先,商品房预售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其次,购房人将无法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如果“五证不全”,开发商将不能办理产权初始登记,购房人亦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再者,购房人将不能办理按揭贷款。银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是用交易房产做抵押,如前所述,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购房人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是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的。

另外,“五证不全”的房屋性质不确定,房屋质量很可能没保障。开发商如果有意混淆房屋性质,比如在住宅变成商住等情形下,购房人必将面临土地使用年限短,水、电、契税费用较高等问题。同时商品房“五证不全”,未达到销售条件,房屋的质量也缺乏保障。

最后,有可能购房人面临“一房二卖”的情形。

为此,郑重提醒购房人在购房时多看、慎签,认真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切忌盲目追求低价,尽可能去资质强、信誉度高的房企看房、购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多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购买到“五证俱全”的房子。

逾期交房怎么办?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人可以先对原因进行查实,若没有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无正当理由,那么开发商逾期交房就构成违约,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那么应当按照《商品房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一定条件时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商品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知,当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时,购房者可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需及时依法维权。

购房定金不退,怎么办?

关于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商品房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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