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没了儿子,一边是失去丈夫,居委“老娘舅”用亲情化解房产纠纷

2021-03-15 18:42:35 作者: 一边是没了儿

这一边是老年丧子,那一方是失去了丈夫还带着个孩子,原本一家人应该同舟共济,渡过难关,却因为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引发一场纠纷。幸亏,经过居委会“老娘舅”的调解,双方寻回亲情,达成和解。近日,宝山区高境镇共和五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化解了这起房产纠纷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图说:调解员正在和当事人进行交谈。共和五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图(下同)

从相安无事到发生纠纷

这件案件其实并不复杂。几年前,居民老刘旧房动迁时,分得位于高境镇的一套安置房,老刘决定将这套房子交由儿子与儿媳居住,产权则归老刘、儿子小刘和儿媳小苏三人共有,全家相安无事。不料几年后,小刘因病去世,一家人的关系逐渐开始恶化。为争取利益,老刘和老伴叶某住进这套房内,而儿媳小苏因不愿与公婆共同居住,带着孩子搬至他处生活,并将房屋的两间南向房间锁住,老刘老俩口只能生活在北向小间,晚上睡在沙发上。

无奈之下,2020年3月,老刘向当地居委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希望能解决与儿媳小苏之间的房产纠纷。

接受调解达成初步意向

在接到诉求后,调解员致电儿媳小苏,得知她也愿意调解后,正式受理了这一案件。

调解员首先摸清了老刘的想法,其中最关键的是,老刘既有搬入争议房与媳妇小苏和孙女共同居住的意愿,同时也愿意将自己的房屋产权转让给小苏,而前提是,小苏要给老刘房屋现有市场价值的三分之一钱款作等价交换。

调解员对老刘的想法表示认可,同时为了缓和他和儿媳之间的紧张关系,建议他和老伴先住回原先的住处,“否则把你儿媳逼得太紧,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听了调解员的话,老刘表示同意。

于是,调解员又迅速联系小苏,向她说明了老刘的想法及诉求。小苏得知后,明确表示不愿意与老刘在这套房内共同居住,但可以给予老刘一定的经济补偿,将房屋产权转到自己名下。

解除主要矛盾化解僵局

但是,当事人双方就房屋补偿款的具体数额有着很大差距,为此,调解员决定抓紧时间分头劝解。

为化解矛盾,调解员把重点落在小苏身上。大家对小苏说:“你是个聪明人,难道不清楚你家老阿公的心思吗?表面上看,他在索要房产补偿金,实际上是因为儿子过世后,你对他失去尊重而让他越来越心寒,你应该放下负担,经常带着孩子去看望老人,这样才能让他俩宽心放手啊!”

调解员还向小苏分析了通过司法途径与自行化解纠纷的利弊: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老刘除了拥有产权份额的三分之一外,还有权对已故儿子的三分之一份额进行继承,两部分相加,老刘夫妻俩享有的房产所有权就接近二分之一了:“小苏啊,于情于理,你都不应该、也没理由和老刘闹僵了啊!”

这些话终于解开了小苏心里的疙瘩,帮助她改变了态度。

图说:共和五村居委会、居委调解委员会举办的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

一场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一周后,僵局打破,双方当事人来到居委调解委员会接受“面对面调解”,情况已经开始“逆转”。老刘夫妻俩一见到调解员,就高兴地说:“我家儿媳已经带着小孙女来看望过我们,还说以后会经常去看望我们的!”

调解员见双方的心理障碍已消除,就趁热打铁,就房产补偿金的数额进行商榷,一方面希望老刘夫妻俩看在血脉亲情上,能适当让步;另一方面,要求小苏考虑到老人的晚年生活,适当提高补偿标准,结果双方不仅频频点头,而且各自对之前的态度表示道歉,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申请人小苏于2020年底前补偿申请人老刘人民币80万元;申请人老刘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搬离争议房产,在收到补偿款后,即与小苏共同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一场风波由此尘埃落定。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特约通讯员 赵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