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次将家具板件从3楼扔下 理由让人大跌眼镜

2021-03-19 17:57:00 作者: 男子2次将家

说到高空抛物的行为,相信大家都深恶痛绝。日前,有业主拍下两段视频并发到了小区的业主群里。看了之后,群里直接炸开了锅。原来,竟然有人把巨大的家具板件,直接从阳台扔下楼,如此危险的举动,让业主们极其愤怒。

通过小区业主拍摄到的两段视频可以看到:在小区某单元三楼的阳台上,一名男子探头往下张望了几眼,随后他两次直接将长、宽约1.5米的家具板件,从离地十米高的阳台往下抛落。物品落地后,现场发出了巨大的撞击声。小区业主随后将拍下的视频转发到业主群,立即引起了小区业委会的关注,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赵女士表示,他们对这件事是非常重视的,保安人员立即上门,后来也立即报了警,警察来了后对这些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而且在这之前,小区物业已经多次发通知,严禁高空抛物,因为这关系到小区所有人的安全。

面对民警,这名男业主承认了这两大块板材确实是从自家阳台抛下的,至于为什么这么做,他说出来的原因让人大跌眼镜。男业主表示不想搬楼梯,因为板材比较重,就从阳台直接扔下去了。

除了楼下的地面上还有当时板材扔下来砸出的痕迹,记者还注意到,涉事建筑一楼是用作车库的架空层,从上面看有视野盲区,随时可能有人员车辆出入,稍不小心就可能酿成大祸。

依据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广西万凯律师事务所方宝莹律师介绍,视频中的这个业主虽然事前观察,但不能排除存在伤害他人的可能性。需要结合其抛掷次数、频繁程度、现场人流情况、危害性等因素,有可能会符合《刑法修正案(十一)》第291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构成高空抛物罪以及面临刑事处罚。

律师还表示,目前,高空抛物的行为主要分为两类:有的是当事人贪图方便,任性妄为;有的是为了斗气泄愤,随意抛掷物品下楼。依据法律规定,这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不会因为个人在主观上没有意识到危害性而免除其刑罚。

(素材来源:南宁台 实习编辑:沈逸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