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理、通讯员姚彦静4月12日报道:儿童本应无忧无虑地成长。但是,每年总有部分“困境儿童”因家庭监护的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或意外伤害,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近年来,普陀区检察院未检组通过构建全方位的困境儿童保护体系,帮助儿童茁壮成长。2018年起,普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以下简称“未检组”)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检察职能,持续聚焦困境儿童保护,共办理监护困境刑事案件7件18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妥善安置困境儿童10余人。
三年前,未检组在走访过程中,从医院了解到“甜甜”(化名)被父母遗弃二年的线索,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甜甜”的父母都是瘾君子,母亲陈某某在孕期依然吸毒,“甜甜”出生即患病,被父亲(已死亡)送至儿童医院急救。
在“甜甜”重症期间,陈某某拒绝医院进行治疗,后失联。入狱后,陈某某仍然表示不愿意抚养孩子。2017年10月26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陈某某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在追究陈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为避免“甜甜”再次受到伤害,未检组通过各方协调,将他送至临时看护中心临时照料,并同步开展民事保护工作,启动撤销监护人资格程序——向临时看护中心送达检察建议,建议由临时看护中心依法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资格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未检组就“甜甜”后续监护、抚养问题向多名亲属征询意愿。在没有亲属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未检组多次走访陈某某户籍地街道、居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协商“甜甜”的抚养问题,最终落实由居委会承担孩子的监护职责,由福利院安置抚养该子。
2018年6月26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撤销陈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陈某某户籍居委会为“甜甜”的监护人。
该案既是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第一例遗弃案,也是上海市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被写入判决书正文的案件。普陀区检察院从该案开始,积极探索在刑事案件宣判后,以制发检察建议、民事支持起诉等方式构建对困境儿童的刑民同步保护模式。
目前,普陀检察院逐步形成困境儿童线索发现和迅速处置机制:与医院建立长期动态跟踪制度,定期了解被遗弃儿童案件线索和办理情况;与多家单位搭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将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的司法保护需求交由相关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和帮助,从而打通解救困境儿童绿色通道。
对于困境儿童的保护工作,普陀区检察院已逐步探索出了一套较为成熟的保护体系,包括以专业化办案促规范的救助流程、以个性化安置促多元的救助形式、以多方参与机制促畅通的救助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