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协商私了,未及时报警仍要扣车

2021-08-01 18:03:30 作者: 发生事故协商

近日,在南京天禧路上,市民许先生开车出小区时,不慎将小区门口处大理石墩子碰坏了。许先生和小区物业协商解决,并现场签订了协议。随后,出警的民警扣留了许先生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明明自己已协商解决了,民警为何还扣车扣证?想不通的许先生拨打12345进行反映,要求尽快归还车辆及证件。

接到该起投诉后,江宁秣陵交警中队的民警立即与出警处理事故的人员进行核实。经了解,由于该起事故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且因许先生在发生事故后直接驶离了现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涉嫌存在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而民警也是接到路人报警后,才赶到现场处置的。

民警告诉许先生,扣留车辆及证件是为了收集证据,方便事故认定,且双方私下的协商处理并不能完全决定事故的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应条款,因收集证据需要,民警依法扣留涉事车辆及证件。待事故处理完毕,这些物品会及时归还。民警表示,鉴于双方已协调好,如果许先生并未逃避法律,且物业不再追究,应该不属于肇事逃逸。待该起事故处理结束后,车证会及时归还。

原本只是一起小的碰擦事故,由于许先生没有及时报警,导致自己车辆及证件被扣留,耽误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民警提醒,开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让小碰擦事故演变为肇事逃逸,到时候悔之晚矣。

来源:南京五老村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