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荣海
实习生 季智聪 张李
近期,因为疫情原因,不少外出旅游的市民被迫取消出行计划。不少市民向武汉市民热线12345咨询,因疫情原因无法履行如何申请退费问题?7月30日,武汉市民热线为市民作出了解答。
洪山区陈女士向武汉市民热线反映:“报了旅行团去成都旅游,因出现疫情取消出行计划,旅行社称单方面毁约,要我出具不能离汉正式文件才予以退费。”
江岸区某女士向武汉市民热线反映:“花费2万余元报名参加大西北环线游,现因疫情原因想退费,但旅行社称个人要承担机票及大巴费损失。”
1、中高风险地区如何退团退费?
武汉市文旅局已于7月29日制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文化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旅行社企业要及时关注全国疫情动态,坚决杜绝组织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也不得从中高风险地区揽客来汉旅游。”因此如果旅游团队目的地是中高风险地区的,旅游者完全可以要求退团,费用问题可以参照文旅部统一制发的《境内旅游合同》(电子合同)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条款协商解决。
一般来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2、低风险地区如何退团退费?
旅游团队目的地是低风险地区,且旅游者出于疫情安全考虑自行要求退团的,按照文旅部统一制发的《境内旅游合同》(电子合同)的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执行。建议游客和旅行社协商解决退团退费问题。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3、现在无法出团旅游,旅行社是不是得给我赔偿?
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不可抗力不能成行而取消合同的,旅行社不需支付违约金,但要退回您交的预付金,其中要扣除已支出的合理费用。
4、我前往的地区现在不是中高风险地区,到底还能不能出去?
按照武汉市疾控中心7月30日发布的提醒,暂缓出省旅游,并未全面禁止出省旅游。建议旅游者仔细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综合考虑,如要出行,请提前注意查询目的地防控措施要求,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5、到底哪些地区是中高风险地区?
中高风险地区每天都有变化,建议随时关注卫生部门和武汉发布等官方媒体信息,也可打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