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污言秽语肆意辱骂执勤交警
侵犯的不仅仅是民警的权益
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
公安机关绝不姑息!
7月23日晚,在百色大道城西红绿灯路段,百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对一辆桂L3V***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 ,遂将该车辆依法查扣。
正当民警给黄某开出强制措施凭证扣车时,与黄某同车的蒙某却拿出手机,边拍视频边用语言辱骂交警,并打算将视频发至朋友圈,却被执勤民警截获。
据蒙某交代:当晚在自家喝完酒后,其乘坐黄某的车打算到田阳区酒吧玩一玩,没想到在百色大道红绿灯路口处被扣车,心情烦躁,想替朋友“抱不平”。于是,其就趁着酒劲录了一个辱骂交警的视频,想发朋友圈泄愤,没想到还没发出去,就被交警没收了手机。
最终,蒙某涉嫌寻衅滋事,被田州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
国家已明确规定:肆意辱骂、诽谤、造谣攻击他人或国家机关,依法要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如需表达个人诉求,请走合理的法律途径,切勿以任何形式辱骂公务人员,滋生事端。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