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8月14日,崇义县公安局上堡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其家果园的小溪边,发现一只受伤严重的小鹿,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电话后
民警立即联系林业工作人员一同出警处置
报警人带着民警穿过山林
来到山涧深处一小溪边
民警看到一只受伤的疑似野生黄麂躺卧在溪水边
并发出了阵阵叫声
民警上前仔细查看发现
该动物身上和头部有多处伤口
其中右后腿处有较大的撕裂伤口
导致无法正常行走
经林业工作人员初步查看辨认
该受伤的动物是黄麂
属于国家“三有”动物
也是江西省重点保护动物
其伤口形成推测
是其他野生动物獠牙伤害所致
由于黄麂受伤严重
工作人员迅速将黄麂带回林站
进行伤口消炎、上药处理
并联系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进行救助
经进一步了解
报警人郭某早上到其果园里除草
无意中听到山场小溪边上
传来一阵阵叫声
出于好奇就走到小溪边上查看
发现是一只受伤严重的小鹿躺在那里
郭某想到最近派出所民警
在宣传要保护野生动物
禁止狩猎捕杀野生动物
于是郭某就报警求助
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帮助这只受伤的黄麂
目前受伤黄麂经过简单的处理后
由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接走
送江西省环境工程学院开展治疗
来源:江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