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山西3人瞒报行程被查处!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请主动报备

2021-08-17 18:45:19 作者: 警示!山西3

近期陵川公安查处了数起从中高风险地区返陵不主动报备的案件

#1

2021年7月26日,违法行为人李某琴(女,陵川人)从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返回陵川县附城镇南马村居住。李某琴明知扬州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而不主动向村委和乡镇政府进行报告行程,8月13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李某琴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发布的决定、命令,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李某琴予以治安处罚。

#2

2021年7月以来,邢某昌(男,75岁,河南郑州人)在陵川县古郊乡东庙华村太行云顶农家旅馆避暑。7月17日至26日,邢某昌返回郑州并在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接种疫苗,27日再次来陵。8月1日以来,古郊乡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向其核实活动轨迹,邢某昌隐瞒不报其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行程,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邢某昌明知郑州市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而隐瞒不报,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发布的决定、命令,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邢某昌予以治安处罚。

#3

2021年,郑某科(男,陵川人)在缅北打工,6月20日在云南打洛口岸自首回国,后被集中隔离21天后回陵。郑某科回陵后,未主动向村委和乡镇政府报告行程,8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郑某科明知缅北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回陵后拒不主动向村委和乡镇政府报告行程,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发布的决定、命令,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郑某科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示

公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查验检测,切莫出现不主动、不及时报告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拒绝接受检疫、隔离治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