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饭圈”出现了“刷流量”“私生饭”“黑粉”等多种不良甚至违法现象,不仅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是非观造成了严重误导,甚至一次次突破法律边界,挑战着社会底线。
“饭圈”不是“自留地”,更不等于“法外之地”。那么,如果发生“饭圈互撕”,一方粉丝认为另一方在微博发布的《律师声明》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法律上如何定性?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过一起类似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声明中未有任何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辞,仅是律师个人意见和一种单方声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该案件已经生效。
一条“爆料”引发的粉丝互撕
小宋(化名)在上海工作,是王一博和肖战的粉丝。2019年,她在豆瓣拉踩小组上看到一篇爆料帖,爆出大量“博君一肖”某豆瓣粉丝小组的“内幕”消息,包括组长和管理员都是业内人士、组织八组兔区控场、编撰肖战和杨超越的黑料等内容。
小宋将帖子截图发到微博上,并@上述粉丝小组管理员的微博账号,对其提出六大质疑,包括“组长管理是否业内”“私密小组是否有编黑料”等。此时,也有不少粉丝和小宋一样,在微博发声,为偶像“站台”。
不久后,管理员小叶(化名)在微博发布两张《律师声明》图片,对爆料帖一事作出回应。《声明》表示,自己是该粉丝小组的创建者及管理员,爆料帖的内容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存在显著误导性,引起了大量网络用户对自己的误解和负面评价,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虽然发布者已经主动删除帖子,但网络平台上仍存在相关转发内容,这些用户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即转发该侵权帖子,对侵权结果起到了扩大、帮助作用,实质上构成共同侵权。因此,要求相关侵权者,包括但不限于小宋在内的18名微博用户删除相关内容,并发布置顶致歉声明。
该《声明》随后被不少用户转发,一些人还去小宋微博下发表“恶意侮辱性”言论,小宋觉得自己受到了网络暴力。由于不了解小叶的真实身份,无法直接起诉对方,小宋遂将新浪微博网站的经营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公司”)告上法院。
粉丝起诉微博
要求删除律师声明
小宋认为,自己在微博中对帖子进行意见表达,对小叶进行评价并尝试以问答形式交流,并未捏造事实进行诽谤。而小叶在《律师声明》中未有确凿证据或未经有权机关认定,就诽谤自己造谣,严重贬损了自己的社会评价,导致名誉权受到损失。而且该声明广泛传播,导致一些粉丝在自己微博下发布恶意言论,给自己生活造成了影响。微梦公司作为这一侵权微博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自己有权要求其对该内容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微梦公司书面答辩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身对微博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无事先审查或主动审查的法律义务,故在原告进行有效通知前对涉案内容并不知悉,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此外,在收到本案诉讼材料后,公司已对涉案内容进行了核实,发现该《律师声明》中未见小宋所主张的侵犯名誉权的内容,故暂未进行处理。
法院:律师声明不具有
法律约束力,不构成侵权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律师声明》是否对小宋的名誉权构成侵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本案中,《律师声明》发表在微博上,而微博是一个即时表达对人对事所感所想,分享自我的平台,其产生的影响具有受众不特定性、广泛性的特征,故对微博言论是否构成侵权,应当综合考量发言人的具体身份、言论的具体内容、相关语境、受众的具体情况、言论所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具体后果等加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