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自媒体晒出的通报
济南市对骑乘电动车不带头盔的不文明行为出真章了,昨天(8月23日),网传济南市有关部门通报了交警部门两次查纠劝导活动落实的交通不文明行为人所在单位,共涉及几十家单位的248人次。记者从交警部门及被通报单位核实到,该通报确实存在。
网络自媒体晒出的这份通报显示,共有几十家单位的248人次在两次查纠劝导中“上榜”,其中有多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两次查纠劝导中都被查到。济南公交集团一名知情人士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该集团确实接到了这份通报,并称其中提到的人数其实是“人次”,因为有的工作人员在两次活动中都被查纠劝导过。同时,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这次通报的名单中涉及的交通不文明行为,是交警在7月27日至8月12日之间查纠劝导的。
通报中提到,从济南交警反馈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级文明单位强化了单位内部管理,推动广大员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在两次查纠活动中发现,有不少干部职工表示不知晓相关要求,所在单位还未着手推动此项工作,不少单位人员尚有在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不自觉佩戴头盔的现象。
名单中通报的128人次涉及几十家单位,第一次查纠劝导涉及20家单位的125人次,第二次查纠劝导涉及123人次,且有的单位在两次查纠中均“上榜”。记者梳理发现,两次活动中查纠劝导的人数最多的单位3家单位是济南公交集团(50人)、济钢集团(29人)、济南二机床集团(17人)。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