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公!款待网友竟被盗11万元

2021-08-25 15:19:01 作者: 阴公!款待网

网友从外地前来探望自己,为尽地主之谊请网友吃饭唱歌,岂料竟被盗走钱财。

近日,电白法院依法审结了该案。

案情回放

2020年11月份,被告人徐某在深圳居住期间,以其本人实名及其使用手机卡号在某聊天APP软件进行注册,通过聊天结识被害人范某,聊熟悉后知道范某是经商商人。2020年12月7日中午,徐某到茂名电白探望网友范某。范某热情招待徐某,晚饭后邀请徐某到KTV唱歌、喝酒。

次日凌晨0时许,徐某趁范某进入卫生间以及房内其他人不注意之机,把范某放在沙发椅上的挂包里一个装有人民币114000元的红色袋子盗走,并快速逃离现场。其后,徐某搭乘出租车回到其下榻的酒店拿上外衣和挂包,让出租车司机开车送其前往广州。途中,徐某意图毁灭证据,将其注册的聊天APP软件注销,使范某无法查看聊天数据。

范某报警后,通过110和出租车公司联合发现徐某逃到江门市某路段。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将徐某抓获,在其挂包里搜查出114000元人民币。赃款发还给范某。

另查明,徐某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于2017年4月17日刑满释放。

法院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徐某曾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法适当。根据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宣判后,徐某服判不上诉,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近年来,利用网友“奔现”之机行窃的案件时有发生。本案中,范某轻信网友徐某,对其不设防,结果被盗走钱财。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需谨慎,“奔现”也要留心眼,见面时要约在公共场所,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以免失去钱财。茂名晚报讯记者梁奈通讯员邱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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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