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充场人员,日薪300元到500元”,张某正是被这样一份兼职信息吸引,随后办理了多张银行卡出售给犯罪分子转账,相关银行卡最终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工具,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情回顾
张某今年24岁,2021年3月,他在微信群里看到兼职信息,加了对方留下的微信号后,对方告知张某,兼职条件是办理4张银行卡交给他用于转账,按一张卡100万流水支付给张某500元,银行卡越多赚的钱越多。
赚钱如此简单,这让张某十分心动,张某前后办理了十一张银行,并于4月1日用六张银行卡帮犯罪分子转账获利1800元。
这些出租、出售的银行卡究竞作什么用途?4月1日张某用银行卡给别人转账的当天因涉及一起网络诈骗犯罪引起警方关注,2021年4月1日,黄梅县刘佐乡村民欧阳某某被一名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分子诈骗,通过手机APP转账四笔共计198000元,其中就有5万元转账到张某的银行卡上,后被害人欧阳某某报警,警方侦查查明,张某名下8张银行卡自2021年3月办理至4月累计流水900多万,涉及3起电诈案。
检察官提醒: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类型案件中,嫌疑人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该方式赚取容易,自己无需直接接触被害人,未参与到诈骗犯罪中,因而不会触犯法律,但这种狡辩无法为其“助约为虐”脱罪。检察官提醒大家在网上冲浪时,不要盲目投资、不要相信刷单赚钱,不要随意下载app,对可能存在的诈骗行为,要学会分辨,以免落入陷阱。该案今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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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大别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