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变“门面房”的背后

2021-08-29 06:38:54 作者: 公厕变“门面

“喂,是巡察组吗?想跟你们反映个情况,我们朝阳广场的公共厕所被改成了门面出租,你们管不管哦!”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第三巡察组进驻石桥铺街道开展巡察不久,就接到这样一通举报电话。

巡察组立即前往现场走访调查,向广场附近群众询问举报内容。“这里好像一直都是门面房,厕所只有旁边的移动公厕。”“听说啊,改门面的就是社区党委书记自己的公司。”

众说纷纭,巡察组决定到所处的朝阳路社区通过多方了解谈话、翻阅合同资料进一步调查。

很快,巡察组发现早在2018年7月,该社区就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将朝阳广场清洁管护委托给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并在委托协议中提到将广场原有的管理用房和公厕统一交由该公司经营管理,以冲抵部分服务费用。

但令人疑惑的是,该委托事项并未经社区党委集体决策,委托协议上也只有社区党委书记周某的签字。

协议中移交的公厕是巡察组现场看到的临时移动公厕,还是已经“变脸”成了出租的门面?周某是否牵连其中?

带着疑问,巡察组一边找到广场建设部门查询原始构筑物情况,一边向市场监管部门查询物管公司企业信息,公厕变门面背后的秘密慢慢浮出水面。巡察组找到周某进行谈话。

周某故作轻松:“协议你们都看过了,不存在这个情况,那些门面就是之前的管理用房。”

但随着工作人员拿出越来越多的证据,周某支支吾吾地将事情和盘托出。他利用社区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擅自将社区承接的广场等公共管理项目承包给自己参股公司牟利。为获取更大的利益,让物管公司将无利的公厕“变脸”为门面。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进行了移交,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审查调查程序。最终,周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社区党委书记职务,其所得的7.45万元违纪款项全部被收缴。“变脸”的公厕恢复如初。

来源:常州武进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