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坪坝区井口美丽阳光家园一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小车突然从车站后面一5步台阶上冲了下来,径直撞在了人行道护栏上,幸运的是当时无行人经过该处,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周围目睹此事的群众立即报了警。
8月26日20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井口美丽阳光家园公交车站附近有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人行道上与护栏相撞,车前部与护栏均有损伤。民警在对驾驶员朱某进行询问时,发现驾驶员神色紧张,闪烁其词,并有很大的酒气,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对朱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过勘察现场、调取周边监控,询问驾驶员,并走访目击群众,还原了事故经过。事发当天,朱某和几个朋友在美丽阳光家园附近一餐厅吃饭,席间朱某大概饮用了1瓶啤酒。聚餐结束后,朱某在停车场驾驶车辆起步时未注意观察,天雨路滑视线较差,直接从台阶冲下,撞上人行道的护栏。事发后,朱某还试图在人行道上倒车,被热心群众阻止并报警。
经过进一步检查,民警发现朱某的驾驶证为E照,因此他还涉嫌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朱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2500元、记24分的处罚,同时判定朱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 付迪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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