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法院涉国有资产案件专项执行见成效

2021-09-02 15:22:02 作者: 昆明市晋宁法

为了加大涉国有资产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涉国有资产执行案件到位率,降低国有资产损失,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执行行动。

晋宁法院做实积案执行工作。

拒还国有资产,拘留

在一起拒不偿还国有企业借款的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与徐某均拒不露面,甚至在晋宁法院查找时,更换电话号码,将执行干警“拉黑”,费尽心思与执行干警玩“捉迷藏”,案件立案执行数月,一直未能取得进展。

执行干警在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历时两天对被执行人活动范围进行排查后,终于在8月26日傍晚于昆明某小区成功将徐某拘传,于同日凌晨在晋宁区某村庄成功拦截李某乘坐的车辆将其拘传。两名被执行人均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待拘留措施解除后,晋宁法院将进一步处理二人对拖欠国有资产的偿还问题。

积案起底,重办

被执行人张某某拖欠晋宁区某国企欠款50万元,名下查无可供执行财产,因其系外地人员且长期居无定所难以联系,该案自2020年终本至今,未取得实质进展。本次专项执行中,晋宁法院重新对该案审查评估,认为需进行后续跟进与核查。

该案恢复执行程序后,晋宁法院拟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经多方调查,失联近两年的张某在8月26日来到了晋宁法院执行局,并重新申报了最新住址。通过面对面真诚地交流,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因投资失败陷入困境,仍不具备一次性或大部分还款的能力。

基于张某现在的实际收入及主动说明他人欠其数十万元欠款的情况,并作出了可行性的还款计划,晋宁法院酌情取消了原定的拘留计划。下一步,晋宁法院将调查核实张某的债权情况,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行行动,战果辉煌

专项执行开展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数件辖区国企申请执行的大标的案件成功启动对查封土地、房产、设备等大宗财产的拍卖程序。

在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的同时,晋宁法院也不放松对其他案件的执行。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两周以来,共执行完毕19案、终结本次执行9案、终结执行8案,采取司法拘留措施6人,成功拍卖小轿车1辆。(陈宇文/图)(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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