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镊子盗窃”屡试不爽 流窜作案终落法网

2021-09-02 17:17:01 作者: “镊子盗窃”

一男子盗窃手法“精湛”,小到硬币,大到手机,他都能用镊子在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占为己有。他流窜多地,当再次回到天津行窃时,被本市警方抓获。

2014年8月,男子梁某在河北区某菜市场内,趁被害人穿雨衣的机会,使用镊子,盗窃被害人裤子口袋内现金人民币185元。随后,梁某又流窜到福建省晋江市,在某KTV门口,再次盗窃被害人120元和一张银行信用卡。这次得手后,梁某发现自己使用镊子的“盗窃功力”有所提升,沾沾自喜地决定回津再干一票“大”的。

梁某再次回到天津,在菜市场徘徊寻找目标,经过一番“考察”,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一对卖菜的夫妇身上。趁着夫妇二人招呼客人买菜,梁某故意与被害人撞个侧身,利用镊子轻轻一夹,将被害人放在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偷走。2018年10月,梁某再次用镊子盗窃另一名被害人随身现金301元,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理查明,梁某,41岁,小学肄业。2013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出狱后梁某并未吸取教训,先后又在天津、福建两地多次行窃。日前,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河东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对其判处一年四个月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转自:河东检察

来源:天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