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罗源一男子,在受雇砍毛竹时受了伤,还造成了9级伤残。法院判决三位雇主共同赔偿26万多元,结果历经一年多,赔偿款都没有支付到位。为了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罗源法院对两位雇主名下的房产采取了强制查封措施。具体情况,一起来看节目。 工人受伤 三位雇主需共同赔偿26万余元
8月27日上午9点,集中腾房专项行动正式开始。在其中有一起案件,就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
执行人员表示,申请人林某此前受雇于郑某、陈某锦、陈某兴三人,在山上砍伐毛竹,结果不幸受伤致残,法院判决三位雇主需共同赔偿林某26万多元。
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
执行人员表示,执行过程中,已支付部分赔偿款的两名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不理解。
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邱晟恩
原来是考虑,因为剩下的钱不多,卖一套房子就够了,但另外一个就觉得为什么光卖我一套,所以我们今天干脆两套都处理,他们就比较平衡一点。
进入房子后,执行人员发现,只有被执行人郑某的妻子在家。
执行人员
另外一个陈某也一起,每个人出一份,都不弄的话,我们这边没办法,到时房子查封完贴封条,车子拿去卖。你们到时生活也会受限,事情要尽快处理掉。 被执行人对执行不理解
执行现场,郑某的妻子表示,希望法院能加大对另外两个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
执行人员
没办法你们自己要坐下来协商,然后处理掉,那今天我们封条先贴在门上。
随后,执行人员对郑某名下的房产张贴了封条。
罗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章武
从单个被执行人角度来讲,三个人一起雇佣申请人,正常情况就是承担三分之一,比如三分之一份额已经履行完了,或者已经多出了一部分了,法院不应该再强制执行,但从申请人角度去理解,他整个人受伤了看病,后续医药费、生活费,我要这么多钱,虽然说郑某付了这么多钱,但整体我受偿金额没拿到,我后面生活怎么办,别的人没财产,我只能要求法院加大力度。
被执行人提议先卖车抵债
在查封完郑某的房子后,执行人员驱车来到了罗源的滨海新城,准备查封被执行人陈某的房产。一阵敲门过后,被执行人陈某打开了房门。
执行现场,陈某表示,可以先将名下的车辆交由法院拍卖抵债。
最终,执行人员同意了被执行人陈某提出的卖车还债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