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工网
9月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解答“在公司遭遇性骚扰,公司有责任吗”“协议离婚的话,当天可不可以领离婚证”“热水袋炸伤人,该找谁赔偿”等问题。
问:单位或者公司是否有义务防止、制止性骚扰行为?
答:单位或公司有义务防止、制止性骚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第二款规定: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所以,防止和制止实施性骚扰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问: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
答:当天拿不到,关于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当天是无法拿到离婚证的,需等三十日的冷静期满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餐能拿到离婚证。
问:买的热水袋爆炸了,烫伤了人,该找谁付医药费?
答:这个要看具体的爆炸原因,如果因为热水袋质量问题而爆炸,可以向热水袋的生产者或销售者主张赔偿损失。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营销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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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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