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16时35分,绥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达大队市标执勤民警,接到大队交管中心查缉布控预警平台指令,一辆别克牌小型轿车驾驶人信息异常。16时36分,执勤民警成功将该车拦截,驾驶人吴某出示了驾驶证,经过交管平台查询,吴某出示驾驶证上的照片与平台显示的驾驶人照片不符,吴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立即将吴某依法传唤至大队接受调查,吴某交代了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使用的是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事实。目前,吴某已被移交至安达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部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广大群众到正规驾校办理驾驶证件,切忌无证驾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