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契税2021年9月上调

2021-08-12 16:25:49 作者: 房产契税20

买房对于大家来说就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因此大家在契税方面也就希望不要交太多,那么在今年契税方面也是即将出台新的政策,那么关于9月1日起房产契税新政都会有哪些变化呢,房产契税2021年9月上调是真的吗,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见闻坊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房产契税2021年9月上调

1、2021年九月一号房产契税新政策——辽宁省契税税率为4%,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税率减按3%征收。同时,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减征或免征契税。其中,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2021年九月一号房产契税新政策——广西契税适用税率无变化,契税优惠税率目前仍然有效。针对有个别房产中介称“1~2%的契税税率将成过去式”、“9月1号以后办理的房产证契税要上涨”,税务部门表示,这是对政策的误读。目前,广西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仍执行契税的优惠税率,买房按1%、1.5%或者2%交的契税税率,不符合享受优惠税率情形的,按法定税率3%征收契税;

3、2021年九月一号房产契税新政策——青海省契税税率保持不变,仍旧是3%。但在实际执行中,房屋权属交易有1%、1.5%、2%的优惠税率,家庭第三套房及以上、非住宅房屋、土地权属交易等适用税率为3%。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税率将继续执行,不影响个人购买住房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不会对纳税人实际税负产生影响;

4、2021年九月一号房产契税新政策——云南省契税适用税率为3%,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目前各个地方实行的是优惠税率,很多人误以为税率是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提到的契税税率为3%-5%,就被误以为契税涨了,所以不能听信微信朋友圈、各种自媒体上宣传的购房的契税上调了,购房成本提高了;

5、2021年九月一号房产契税新政策——山西省的税率相比现行税率有所下降,承受住房契税税率保持3%不变,承受土地及其他房屋的契税税率从4%降至3%。购买家庭第一、二套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或者土地、房屋权属调换且不缴纳调换差价的,也免征契税;

6、2021年九月一号房产契税新政策——新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税率为3%至5%。多个省份也表示个人住房契税税率优惠政策仍执行,具体见如下9月1日起房产契税新政及契税2021年收费标准...

福建省明确房产契税税率为3%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此前,市场上有不少传闻,例如“福建省房产契税税率9月起上调”,引发了广大购房者的关注。5日,省财政厅发布公告,明确全省契税税率为3%,于9月1日起施行。

公告消息显示,契税是对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福建省现行契税税率为3%,从二十多年实际执行情况来看,税制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了我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契税立法遵循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思路,平移现行税率。

同时,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以及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的情形,《方案》明确了减免税办法:一是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形,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超出货币补偿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二是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情形,不超过原面积的免征契税,超过原面积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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