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小编为我们带来了一篇关于清朝衙门的文章,欢迎阅览哦~
2004年的杂志《广东档案》里,曾刊载过一份特别的“工资表”:清朝道光年间的开建县的县衙“俸银”。
在这份“工资表”里,作为县衙“大老爷”的知县,每年领43钱5两白银的“年薪”,逢闰月还补助三两。典史每年领俸禄31两,别的还有“门子”“书吏”“皂隶”“快役”“民壮”“轿夫”“禁足”“仵作”等各色人员,加上“官老爷”总共52人,每年收取俸银656两。要这么看,偌大一个县城,就靠这五十二人料理,每年才花掉国家六百多两银子,“性价比”诚心很高。
但事实是,这仅仅表面现象。“领国家俸禄”的官吏,固然是少,但上上下下指着衙门吃喝的“编外人员”,那但是天文数字。
《清实录》里记载,同样是道光年间,道光七年(1827)直隶省清退衙门“剩余”人员,竟一口气清出来近两万四千人,这天文数字,叫道光皇帝也吃了一吓,连连感叹“他省谅亦难免”——直隶如此,其他省份也差不离吧。
事实证明,这直隶,真是“约束”了道光皇帝的幻想,放在其他省份,状况只能会更严峻。
就以“县太爷”身边的书吏来说,别看平常干的都是抄抄写写的杂活,人前人后都很不起眼,但放在县衙这一级里,却是能量极大。雍正年间曾吓坏全国贪官的铁面人物田文镜,早年就尝到过这帮人的凶猛:早年田文镜还做知县时,每到一地就任,这些“胥吏”们就围在你身边,表面上献殷勤,其实是瞪圆了眼睛找你的软肋,共处没几天,就把你摸得差不多,然后就冲你对症下药,或是受贿或抓你的短,不把你拉下水不罢手……
在那个大清相对吏治清明的时代,一身是胆的田文镜,姑且领教了这帮人的凶猛,放在古代其他时期,换成其他县令,作用也能够想。比方在康熙二十年左右的江西吉永县,当地书吏们都练出了拿捏知县的“常胜套路”:每逢新知县就任,就成心教唆上百个老大众天天来告状,丁点鸡毛蒜皮的破事,都把知县老爷吵得头昏眼花,最终只能当了甩手掌柜,由着书吏们来处置,自己毫不勉强当个铺排。多少“大老爷”,就这么变成了提线木偶。
而一旦遇到事,有时居高临下的“老爷”们,还得被这些“临时工”们宰一把。乾隆年间某县闹贼,县令赏格一千两白银抓监犯。成果监犯被捕后,书吏与衙差们勾搭一气,把监犯藏起来后“谈条件”。逼着知县咬牙掏了三千两白银后,才把人交了出来。这种事,都能够用来发财。
能把知县拿捏成这样,那只靠几个书吏哪够?事实是,自清朝开国以来,“书吏”的数目就不停在胀大。
顺治年间时,县衙的书吏名额,一般不能超过八到十四人,大清三个世纪里,也基本是依照这个数目来“发工资”。但实际上呢?想要捞优点,就得勾搭连环,勾来的人越多越好就事,大伙一同敲金分肥。到了清朝中期,哪怕在书吏“比较少”的山东省,大一点的县,一个县的书吏至少要有一千人,小一点的县,也得有几百人。在南边一些经济兴旺的县,书吏的数量甚至有两千多人。《清实录》描述说,各个都是“纷繁入署,托名工作”。
一句“托名工作”,就道出了这看似“临时工”的人物,极大的诱惑力——拉大旗作虎皮,财路当然滚滚来。
书吏如此,县衙里的其他“临时工”,那天然也不差。比方衙差们,那动辄也是数百人的规划。发展到清末时,以《春冰室野乘》里的记载,华夏大一点的县,衙差动辄也上千人。并且好多人都是“江湖出名”的大盗。这些人白日在衙门里充衙差,人五人六的抓贼,晚上换了身皮,再换个当地就打家劫舍,白日晚上都不闲着。哪怕恶行败露了,人家从这个县跑路,托关系走个门道,换个县衙,照样还当他的衙差。
如此算下来,账面上很“精简”的大清衙门,其实是“摩肩接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