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的官员选举制度!汉武帝的选官的准则是什么?

2021-01-05 15:27:44 作者: 西汉的官员选

  之后,对“赀选”者,西汉也有着严厉的身份规则,“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婪,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闭不得为吏”(《汉书.贡禹传》),便是说有市籍的商人、赘婿及吏坐赃者都没有参与“赀选”的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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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是,“赀选”者需才干杰出,如文景时期,通过“赀选”入仕的司马相如、张释之都是其时的大才,司马相如以一篇《子虚赋》得到武帝的欣赏(《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一起哉!”),张释之也是以杰出的才干被看中(《汉书.张释之传》载:“中郎将爰盎知其贤,惜其去,乃请徙释之补谒者”),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要想通过“赀选”入仕的,首要还得靠才干,假如你没才,朝廷也不会用你。

  所以总的说,“赀选”虽面向全国,但相关于“任子”来说却是有着严厉的产业、身份、才干等严苛的要求,假如满意不了这些要求,要想通过“赀选”当官几乎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可以说,汉初能坐到“三公九卿”高位的要吗是家里有钱的,要吗是家里有权的,布衣大众无任何的时机。以丞相为例,从高祖到武帝九十余年里,如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审食其、周勃、灌婴、张苍、申屠嘉等都是开国功臣,位列“列侯”。然后来的陶青、周亚夫、刘舍等都是功臣之后,都承继着祖上的“列侯”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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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咱们可以看出汉初并没有一套老练的官吏选拔委任准则,其时大多数的高位都被官僚富豪所独占,他们操纵着汉初的朝政大权,关于赤贫子弟来说鲜有任职的时机。

  而这种由功臣勋贵集团操纵朝政大权的准则尽管在汉初的确有安定政权的效果,可是到之后势必会影响西汉关于全国的控制,究竟这种“父死子继”的方法很简单让很多无才无德的人进入官场,而在这些人的管理下,西汉岂能好呢?

  因而到了武帝时期,雄才大略的武帝有感“任子”、“赀选”对西汉的危害性,遂开端对西汉的选官准则进行了大幅度的革新。

  首要,武帝时期,武帝开端不定时的下诏“举贤能”,要求全国各地官员向朝廷推荐有德行、才干的人,借此从中选拔出真正对朝廷有用的大才。

  前140冬十月,汉武帝“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能方正派言极谏之士”(《汉书·武帝纪》),便是让三公九卿,当地郡守,诸侯替武帝推荐全国各地的“贤能方正”(品行端正)、“直言极谏”(勇于评议时政和进谏皇帝)之士,如会稽太守严助便是在这次“举贤能”中被武帝选中,然后选为中大夫(《汉书.严助传》载:“郡举贤能,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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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134年五月,武帝又下诏全国推举良贤人才。也便是在这一年的“举贤能”中,诞生了对我国2000余年的封建史影响最为深远的“天人三策”。“天人三策”是董仲舒在“举贤能”中针对武帝的三问而别离作答的三篇策论,这三篇策论的内容首要有以下几点:1)天人感应,君权神授。2)推重孔氏,抑黜百家。3)春秋大一统,尊王襄夷。4)树立太学,变革人才选拨准则,对立任子、赀选制。

  “天人三策”诞生不久后,武帝就依据董仲舒所提出的定见,有针对性的开端对西汉的官员选拔、委任准则进行了全面性的变革。

  前134年,武帝正式将原归于不定时举行的“举贤能”变成了定时举行的“察举制”(《汉书.武帝纪》载:“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自此西汉在选拔官吏上开端逐步采用以儒术取士的“察举制”,以才干来选拨官员,而不再单纯的以权、财来作为选官的依据。

  “察举制”的首要特征便是由当地长官在辖区内调查、选取人才并引荐给上级或中心,通过试用查核后再录用官职。自武帝开端,当地长官可以随时向朝廷推荐辖区内有德有才的学子,然后由朝廷通过查核,查核通过者即可为官,而在此过程中朝廷不问身世,位置,及财势,一概以才学、德行为选拔要求,只需有才学,有德行,朝廷就让你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