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科举考试分为几级?童试需求通过几回考试?小编带来具体的文章供我们参阅。
清代的科举考试分为四级: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清人为了取得参与科举考试的正式资历,有必要首要参与童试,取得生员资历,俗称考秀才。童试为三年二考,分为三个阶段:县试、府试和院试。
县试考试分为四场或五场,第一场为正场,其他皆为复试, 每场放榜一次,每次筛选若千人,考中的参与府试。这仅是科举考试万里长征中迈出的第一步,却有不计其数的人难以过关。《清朝别史大观》中记载:县试“久试不第者尤甚。某叟年五十余,应县试考三十次,没有冠。自题七绝云县试 到归往日已西,老妻扶杖下楼梯。牵衣附耳大声问,未冠今朝出甚题”。
府试一般考一场,凡选中者,由府造具清册申送学政,参与院试。
院试是童试的最终一道关卡,也是童试胜败攸关的一次考试,由学政掌管。院试分为岁试和科试两种。岁试的效果在于催促生员的日常学业,顺治九年(1652年)实施“六等黜陟法”,对生员实施动态办理,并依据岁试成果实施相应的赏罚。科试是为选拔参与乡试者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科试大体上分为三等,列一、二等及三等前茅者(大省前10名,中小省前5名),即可取得参与乡试的资历。
通过了童试,便取得了秀才身世,童试第一名称为案首。一般只要取得秀才的资历才干参与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