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首个省级层面 贯彻实施民法典专门性文件

2020-11-04 09:32:20 作者: 江苏出台首个

  11月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了解,《意见》是首个省级层面出台政府贯彻实施《民法典》的专门性文件,在归纳总结江苏省政府系统执行实施民事法律制度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国系第一个以政府名义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基本任务。

  《意见》明确了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总体要求,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框定公权和私权的边界出发,明确提出要切实规范行政监察、行政裁决等活动,切实加强公民民事权利的行政保护和行政救济,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意见》明确了政府系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八项基本任务,其中不仅明确提出了要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任务;还明确提出了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广泛持久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等任务。

  《意见》明确要制定江苏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此外,还明确了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最大限度地激活社会组织自治、自主、自律能量。施行后,江苏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部署了“美好生活 法典相伴”、民法典“十进”、民法典“千场”专家巡讲等系列活动,联合有关部门拟出台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不仅如此,江苏还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广百姓议事堂等村(居)议事协商模式,切实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