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据媒体报道,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撤销违反诉讼程序的原判,发回重审。
据报道,19日,德州中院通报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据称,原审不公开审理,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将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公开公正审理。
德州中院通报女子不孕被虐致死案
此前报道
自2018年7月,1997年出生在德州平原县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因不能怀孕,被丈夫、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被虐待致死。一审判决显示,方某洋公公、被告人张某林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方某洋婆婆、被告人刘某英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方某洋丈夫、被告人张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37562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合计42562元。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称,此案后来由德州中院发回重审,将于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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